10月20至21日,资产设备处、纪检监察审计处,各政府采购使用单位专家组前往陕西上德、陕西开瑞、陕西万隆金剑、四川国际4家政府采购招标代理公司参加政府采购招投标。
学院作为业主单位监督招投标过程
招标代理公司遵照程序开展招投标活动
省库专家及学院专家组进行封闭式评标
政府采购工作是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我院严格按照国家、教育部、省厅有关规定,依法行政,推进采购规范管理,提高财政性资金使用效率,从源头上防止腐败。坚持“三公”原则,将采购纳入“阳光下的交易”,使学院,供货商、招标代理公司三者的行为置于公开透明的监督之中,树立了学院的良好形象。
资产设备处
二〇一六年十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