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8月25日,随着最后一根烟筒的轰然倒地,我院锅炉拆除工作圆满完成。
按照示范区《关于印发杨凌示范区燃煤锅炉清零行动计划的通知》要求。我院需于2016年8月31日前完成不少于6台拆除锅炉任务,经实地查看,结合学院实际,我院本次共拆除锅炉10台,合计32吨。
7月30日,学院通过招投标确定了两家具有锅炉拆除资质的企业作为中标单位。此时,距离示范区规定的锅炉拆除时间仅仅只有30天,加之天气炎热,越发显得时间紧、任务重。资产设备处职工在后勤基建处的大力配合下,牺牲了暑假休息时间,迎酷暑、战高温,配合指导施工单位圆满完成了本次锅炉拆除任务,从而使冬季燃煤对示范区空气污染的“贡献率”大幅度降低,圆满完成了示范区关于燃煤锅炉清零行动计划的安排。
资产设备处
二〇一六年九月七日